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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办理离婚留言时间:2023-02-19

外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答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时间:2023-02-23

    你好!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除试点地区外,其他地区当事人还需要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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